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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49页
共499条记录
原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有多项资质包括施工劳务资质,能否一并办理施工劳务资质的有效期顺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有多项资质包括施工劳务资质,能否一并办理施工劳务资质的有效期顺延? 问:原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有多项资质包括施工劳务资质,能否一并办理施工劳务资质的有效期顺延? 答:施工劳务资质已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方式与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同,无需办理有效期顺延。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届满的,企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628号)要求,填报信息重新申请备案即可。
企业合并、跨省变更后取得的资质证书能否参加有效期顺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企业合并、跨省变更后取得的资质证书能否参加有效期顺延? 问:企业合并、跨省变更后取得的资质证书能否参加有效期顺延? 答:企业按照建市〔2014〕79号通过企业合并、跨省变更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内完成相关手续(企业合并的应注销原企业工商登记、跨省变更的应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申请“重新核定”。 该份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不参与本次资质有效期延期,不能办理“有效期顺延”,有效期内未申请重新核定的,资质证书作废。
申请资质有效期顺延的流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申请资质有效期顺延的流程? 问:申请资质有效期顺延的流程? 答:企业登录“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按以下路径提出申请:网上办事→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选择本次需延期资质→证书申请→有效期顺延→提交申请。 企业提出申请时,制作申请表环节只需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上传附件材料为“法定代表人声明”和现有“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是否需在全国建筑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是否需在全国建筑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问: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是否需在全国建筑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答: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业绩需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且信息齐全。
【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什么时候失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什么时候失效? 问:【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什么时候失效? 答:除劳务作业分包资质外,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特级资质证书)自2016年7月1日起自行失效。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资质时,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有什么具体要求?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资质时,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有什么具体要求? 问: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资质时,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请参照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办事指南中的“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说明”示例样本,填报后上传,无需再提供其他“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说明”材料。(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011402500303)
整改流水号是否一定要单位提交?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整改流水号是否一定要单位提交? 问:整改流水号是否一定要单位提交? 答:企业或个人都可以。
注册在总公司,在子公司购买社保是否属于挂证行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注册在总公司,在子公司购买社保是否属于挂证行为? 问:注册在总公司,在子公司购买社保是否属于挂证行为? 答:根据建办市函〔2024〕283号,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均属于“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申请通过后系统的挂证行为提示是否会消除?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申请通过后系统的挂证行为提示是否会消除? 问:申请通过后系统的挂证行为提示是否会消除? 答:处理结果会以短信通知。
挂证行为在哪里查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挂证行为在哪里查看? 问:挂证行为在哪里查看? 答:途径一(不需要登录):数据开放平台查询个人信息挂证行为 进入三库一平台官网(https://skypt.gdcic.net)→数据开放平台→个人信息→疑似挂证预警查询→通过姓名+完整身份证号查询 途径二(需要登录):个人登录人才库查询挂证预警信息 登录人才信息库-【信息预警】菜单栏 途径三(需要登录)企业登录企业库查询挂证预警信息 登录企业信息库-【信息预警】菜单栏 提示:如存在挂证行为用户登录人才库、企业库、网上办事中心时,系统将自动弹窗提示当前用户存在疑似挂证行为及告知整改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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