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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29页

共499条记录
建筑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问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问题 问:公司现有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有效期是到2024年1月17日,按现有《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取消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三级资质有效期原2023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的,至少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到期后企业将不能再申请延续,资质将失效》的规定。请问:1、按规定申请延续需要提前3个月,我公司是否需要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延续?2、在新资质标准出台之前,三级资质到期后必须升二级吗?3、二级和三级合并后,三级资质是否直接对应变成乙级?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1〕30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由于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尚未颁布实施,因此,在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前,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2/11/10/art_102884_10316519.html?xxgkhide=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资质(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事项),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所列相关政策能否实施、何时实施需等住建部正式印发通知为准。
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业务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业务 问:新申请建筑总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资质要求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是以这个为标准吗? 答: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部署,建筑业企业“(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由各设区市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审批权限的部门组织实施。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常见问题答疑(https://www.mohurd.gov.cn/ztbd/zyglgd/zyglgdspzlbzsm/201510/20151030_211709.html),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业绩不少于2项。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准,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