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
常见问题列表 - 第14页
共499条记录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资质)延续与升级的问题咨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资质)延续与升级的问题咨询 问:1、根据河北省住建厅2020年第119号文《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由本省各级资质许可机关核发的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期届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届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请问由省厅核发的施工资质证书现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关于施工资质延续事宜省厅是否有新的文件通知,省厅是否受理延续申请,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延期手续。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时,企业业绩中“主体工程承包”是否可以是不含厂房建筑,只包含对“相应的主生产装置”进行的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化等施工。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如有资质延续需求,请按期按标准办理延续申请;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升级,需要提供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或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工程相关业绩。请根据具体资质要求,提供符合资质标准的业绩证明材料。感谢你对我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办理市政资质问题咨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理市政资质问题咨询 问:1.办理市政资质需要什么资料和标准2.何时才能办理市政资质 答:办理市政资质请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详情请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tzgg/201411/20141106_219511.html进行了解。按照2021年7月1日《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市政三级资质处于停办状态,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资质改革文件后再申报。目前,市政一级、二级资质可正常办理。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河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期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河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期 问:我想咨询一个关于关于河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期的问题。请问河北省住建厅是有发过关于在近期到期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延期的通知吗,我在贵单位官网上没有检索到相关文件。如果确有延期的政策,能否麻烦您提供一下该政策的原文或文号。另外,我在一张经过延期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中看到“本使用件仅用于:项目投标”,我想问一下这个的意思这家企业只能参与项目投标吗?这张资质证书是否许可后续的建设施工?需要另行取得别的许可吗?如有需要,您可以随时拨打我的电话17600786548与我联系。期待您的尽快回复,祝您工作顺利! 答:我厅于4月29日印发《关于继续延续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的公告》(2022年 第52号),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仅限项目招投标是企业下载电子证书使用件时选择了使用用途“项目投标”,企业还可以选择下载其他用途的电子证书使用件,用途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选择。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