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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列表 -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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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企业和个人业绩有关问题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企业和个人业绩有关问题 问:申报最低级建筑业企业资质(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为例),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请问该2项业绩必须是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4类业绩中不同类业绩2项,还是可以同类型业绩2项? 另建设部于2016年10月14日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请问在该通知下发之前承接的符合修订之前二级标准建筑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在通知下发之后),能否作为二级标准要求业绩? 答: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专栏常见问题解答第45项: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对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业绩不少于2项。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准,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是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1月1日后需按照修改后的标准进行审查。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办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办理 问:1、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办理(结构补强)中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主持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就是这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是如何定的,是需要网查业绩还是需要盖章的证明材料。据知,像结构补强专业的业绩没有登记入网。如果在十年前主持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如何证明。2、完成的相应专业工程业绩,这个“相应专业”是否与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相关就行,还是必须要结构补强专业的业绩,而且还要在经历单位必须有资质的前提下才算。三、一个新公司办理这项资质,有注册建造师、中级工程师、注册结构师、高级工程师,能否人员代替。盼回复,谢谢!!! 答:(1)该2项“相应专业工程业绩”无需网查业绩和盖章证明材料,但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该表格可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办事服务-公共服务-下载专区-资质资格(办事服务)表格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中下载。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相应专业”工程业绩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且要求业绩完成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第48.1.2“企业主要人员”第(1)、(3)、(4)项的规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两个公司合并吸收,被吸收的公司的资质证书变更到吸收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两个公司合并吸收,被吸收的公司的资质证书变更到吸收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问:两个公司合并吸收了,被吸收公司的资质证书如何变更到吸收的公司来?需要哪些材料?需要的材料是否有模板?模板从哪里下载?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常见问题-“一、通用问题”第15条,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对于可简化审批程序的,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所有具有部批资质企业的《企业申请表》; 2.可反映企业净资产的合法财务报表(新企业,如原企业变更后仍具有资质也需提供); 3.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4.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 5.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6.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含债权债务、在建工程项目等,须所有企业共同签署) 7.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企业外资退出中,涉及企业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的,还应提供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企业性质由外资变为内资的,还应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注销证明。 以上材料,可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办事服务-公共服务-下载专区-资质资格(办事服务)表格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中下载。 如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情况的,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中“附件2”的材料清单申报。该文件及相关附件材料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下载。
有总包资质或专业工程资质的企业能否提供劳务分包服务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有总包资质或专业工程资质的企业能否提供劳务分包服务 问: 我公司具有工程总包资质、专业工程施工资质,但是没有劳务施工资质,根据国务院住建部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在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施工资质”问题。将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我公司目前有的总包资质、专业工程施工资质能否提供劳务分包服务
答:(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施工劳务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改革后,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专业作业资质。 (2)贵公司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和专业工程施工资质,不具有专业作业资质(原施工劳务资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资质。因此贵公司需取得专业作业资质后方可提供劳务作业分包服务。
现湖南省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现湖南省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制 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9号文件中写道“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我省现阶段是否也在实行告知承诺制?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涉及上述资质的重新核定事项不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因此,我省企业申请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时,也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可按照59号文附件1中所列申报流程直接向住建部申报。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问:根据湘建法函〔2020〕100号文件规定:“我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现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只有1个月就要到期了,之前询问贵厅窗口,得到答复是要继续等新的政策文件,请问新的政策什么时候下来,建筑业企业资质马上要到期了怎么办,如何办理资质证书延续?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法函〔2020〕100号)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厅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目前住建部暂未出台有关资质延期政策,后续动态请关注住建部官网。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期办理手续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期办理手续 问:我想咨询一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壹级)现在能够办理延期手续吗?我在湖南一件事一次办网页能够找到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设立许可-延续链接,根据住建厅相关文件规定企业资质自动延期到2022年6月30日。请问目前可以在湖南一件事一次办网站提交资质延期申请吗? 答: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法函〔2022〕65号)第四条的规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厅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因此,我厅暂不受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事项。
关于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承接工程范围的疑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承接工程范围的疑问 问:我公司在某项目报建时遇到关于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承接工程范围的疑问。 该项目为普通住宅项目,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上部建筑层数17层,地下室一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米,为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为六级。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该项目层数属于7~30层,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同时场地为中等复杂场地,地基复杂程度为中等复杂,判定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 我公司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是否满足该项目的勘察资质要求? 答:工程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规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根据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在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时除要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外,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根据项目的描述,该项目应为民用高层建筑,《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 》(JGJ/T72-2017)明确指出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应根据高层建筑规模和特征、场地、地基复杂程度以及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但来信未提供该项目具体的规模、特性,如整个场地的建筑总平面布置、场地周边是否有重要的道路、管线,地下室的实际面积等,且建筑场地和地基复杂程度判定依据不足,无法确定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请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 》(JGJ/T72-201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等规定,判定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