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咨询
问: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这条资质于2024年5月5日过期,新版资质电子证书办理中,关于旧版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是否有临时有效期,有的话临时有效期至什么时间,以及临时有效期内可否开具相关临时证照存在不清楚之处。 《关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等3类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中第一条提到“停发同名纸质证书(证书为一年有效期的临时证书,即证书编号后缀有(临)字样证书除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可在原有效期届满基础上直接延续一年。 以及关于《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二条提到,“二、上述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建筑市场平台),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30日前届满的,相关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具体有效期可至什么时候,与第一个文件中提到的一年临时有效期可否同时存在。
答: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由各市住建(审批)部门核发,不在我厅审批,有效期及延续事项请咨询证书核发机关,银川市请拨打银川市行政审批局电话:0951-5555621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