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进冀施工企业是否还需备案
问:外埠进冀施工企业,是否继续执行《河北省进冀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答:《河北省进冀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已失效,不再执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第六条规定,“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向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省外建筑企业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省外建筑企业进冀信息报送”,具体操作如下: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法人办事→按部门分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建筑企业进冀信息报送→省外建筑企业进冀信息报送→在线办理→选择“法人登录”→点击“下一步”按钮→基本表单:在线填报,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等电子材料。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