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541J/2024-00072
分 类: 建筑管理;通告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2024-01-12
文 号: 第642号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因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集中,工作周期较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核准资质延续的部分企业,未及时收到资质证书原件。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特此通告。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