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5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晋政发〔2O21〕43号)要求,现将山西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5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晋政发〔2O21〕43号)。
二、申请范围
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拟取得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的申请和办理。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或不属于本行政区域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展山西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正在参与国土空间及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原城乡规划乙、丙级资质单位,应立即提交相关资料,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四、办理程序
山西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
申报单位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法人办事”模块在线提交承诺书和必要的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申请办理,也可以在本地通过“三级联办平台”上报,或直接到山西省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窗口申报,但因填报内容较多,申请单位尽可能使用山西政务服务网“法人办事”申报。
(二)审查并作出决定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处确认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将许可结果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告,并发放资质证书。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通过决定,并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告知申请人。
参照有关规定,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三)公告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通过认定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将在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管理
(一)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通过资质认定并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在半年内开展全覆盖实地核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依法撤销认定许 可。
(二)综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十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日常监管采用“每年按不少于30%的比例抽取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监督检查及处理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宫晓峰,电话:7731067
附件:1.山西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指南(试行)
2.山西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承诺书
3.《山西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规则》(试行)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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