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2022-06-30
文 号: /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信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我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新建建〔2020〕1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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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