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勘察设计行业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要求,对申请建筑行业、市政行业及其相应专业(人防工程专业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包括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同时申请的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在资质审查时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同时,我区正在加快推进勘察设计资质电子化管理进程,由我厅负责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丙级资质,将适时启动业绩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信息为准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业绩数据录入工作,确保全国平台和一体化平台的项目业绩信息能有效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业绩补录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登录全国平台和一体化平台查询本单位历史业绩是否已录入,并对已录入的项目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未录入一体化平台的项目业绩,应尽快完成信息补录工作。在全国平台工程项目信息补录端口关闭前,我区不再设定历史信息补录截止时间。信息补录操作方法参见桂建设〔2017〕29号、桂建管〔2019〕37号和桂建管〔2019〕65号文件。
审核通过后的历史业绩信息,在一体化平台信息发布窗口公示10个工作日。各相关单位可在公示期间对错漏的信息申请修改,并报原审核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重新审核。
二、规范项目信息修改程序
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补录的历史业绩信息,或者通过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日常业务活动分阶段采集的项目信息,确实存在信息错误的,企业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修改信息书面申请,申请修改(撤销)信息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修改(撤销)信息的单位针对需要修改(撤销)的项目信息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写明项目名称、修改原因、需要修改(撤销)的内容等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经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我厅。
(三)我厅对各地报送需要修改(撤销)的工程项目信息统一汇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修改(撤销)。
三、工作要求
请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限,抓紧进行业绩补录工作,及时更正和删除错误的业绩信息,确保业绩信息真实有效。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我厅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录入企业诚信档案。
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771-2260060,电子邮箱:gxjstsjc@126.com。
附件:⒈ 申请修改完善的项目信息列表(样板)
⒉ 申请删除的项目信息列表(样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申请修改完善的项目信息列表(样板)
序号 |
全国平台项目编号 |
广西一体化平台项目编号 |
申请修改项目信息的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 属地 |
需修改 完善的信息 |
1 |
*** |
*** |
*** |
*** |
广西***市***县(市、区) |
1.将“……”模块中的“……”由“……”更改为“……”。 2.因……原因,请同步更新下列数据:………。 |
附件2
申请删除的项目信息列表(样板)
序号 |
全国平台项目 编号 |
广西一体化平台项目编号 |
申请删除 项目信息 的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属地 |
存在问题 |
1 |
*** |
*** |
*** |
*** |
广西*** 市***县 (市、区) |
重复业绩 |
2 |
*** |
*** |
*** |
*** |
广西*** 市***县 (市、区) |
虚假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