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8908
分 类: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日期: 2024-01-09
文 号: 编号:20240001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因近期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作集中,工作周期较长,有部分企业反映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未及时更新。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都可以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