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名称: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城六区建筑业条目的进一步说明
索 引 号:
分 类:
发文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5-11-30
文 号: /
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城六区建筑业条目的进一步说明
根据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有关精神,《目录》联席会办公室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城六区建筑业条目(建筑业:禁止新投资设立(含既有企业从业资质在关联公司间转移))进行了研究,现对本条目做如下说明。城六区已注册的企业在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
一、企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具有注册所在地区政府开具的企业生产环节不在城六区及建筑业非公司主营业务的证明。
三、东、西城区内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发布(2014年7月25日)前,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内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发布(2015年8月24日)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已明确登记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的企业。
符合上述要求企业取得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后,严禁在京扩张生产加工和施工人员规模,属地区政府负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