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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38条记录 - 第6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13年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名单的公告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予批准的,我部将通过有关初审部门告知申请人。 特此公告。 附件: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5.核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名单 6.核准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7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晋升一级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9]101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的评审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请评审意见为待定的企业与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联系,获取评审意见。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至11月19日,如企业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需在2013年11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05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 件:1、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2、评审待定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6日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部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其对初评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附件1: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河北华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唐山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阳光一百置业(辽宁)有限公司 6、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7、泉州东海开发有限公司 8、山东道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9、青岛青特置业有限公司 10、山东现代达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山东华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湖北洋丰逸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3、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 14、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重庆中交丽景置业有限公司 16、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7、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8、安徽文峰置业有限公司 19、安徽华地置业有限公司 20、豫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1、重庆融汇投资有限公司 22、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23、湖南怡海三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湖南汇坤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25、陕西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2:评审待定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无锡红豆置业有限公司 2、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惠州市浩盛集团有限公司 4、湖北加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湖北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新疆金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举办《家庭无障碍建设指南》第二期宣贯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相关要求,经商人事司,我司定于2013年11月28日~11月29日在上海举办《家庭无障碍建设指南》第二期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我国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住宅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计、住宅套内空间的无障碍设计、乡村民居的无障碍设计、无障碍改造、无障碍特殊设计以及有关工程案例。 二、培训时间 2013年11月28日~11月29日,为期2天,11月27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上海市金水湾大酒店(闸北区恒丰路308号,电话:021-63537070)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600元/人,培训期间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有关培训资料自愿购买。 五、承办单位 此次培训班具体工作委托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承担。 六、联系人和电话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刘彬 电话:010-58933180 手机:13651133881 2、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陈磊 电话:010-64517735 手机:15010911294 附件:1.《家庭无障碍建设指南》第二期宣贯培训班回执 2.培训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11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举办2013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武警交通指挥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资质评审工作,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管理办法》(建办市[2013]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部资质审查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举办2013年第五期、第六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单位2013年推荐且经初审合格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实施细则、审查说明、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审查要点、专家审查表填写要求、审查专家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廉政纪律、电子化审查等。 二、培训范围及要求 (一)培训范围 1.第五期培训班 拟进入我部2013年新调整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库中的人员,类别包括设计审查专家、施工审查专家、监理审查专家、一体化审查专家。 2.第六期培训班 拟进入我部2013年新调整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库中的人员,类别包括勘察审查专家、设计审查专家、施工审查专家、招标代理审查专家。 (二)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的审查专家应遵照培训单位的统一组织,遵守培训纪律,按照不同专业接受培训,不得擅自离开培训会场。培训结束后,审查专家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请参加培训的审查专家自行携带资质标准。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推荐系统(以下简称专家推荐系统)中限定的人数报名。 (二)为方便各推荐单位选派已推荐的审查专家参加培训,第五期、第六期培训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各推荐单位需登录专家推荐系统,按照专家推荐系统中限定的人数,选择已推荐的专家参加培训,并生成报名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第五期和第六期培训班报名表请于2013年11月12日和11月15日前分别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具体操作说明请详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及总体安排 (一)第五期培训班 培训方式:讲授、答疑、考试; 培训时间:2013年11月18日-19日上午(11月17日报到); 培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赛仑吉地大酒店(四川成都市双流蛟龙港蛟龙大道426号); 联系电话:028-85723333; 培训费用:培训费(含资料费)9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第六期培训班 培训方式:讲授、答疑、考试; 培训时间:2013年11月21日-22日上午(11月20日报到); 培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赛仑吉地大酒店(四川成都市双流蛟龙港蛟龙大道426号); 联系电话:028-85723333; 培训费用:培训费(含资料费)9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杨然然 联系电话:010-58933487 58934319(传真)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陈芸华 联系电话:010-64926989 64914592(传真) 13901221916 第五期、第六期培训班为最后两期培训班,第六期培训班结束后,我部原则上将不再组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希望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悉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单位推荐的审查专家培训到位。 附件:201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报名操作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3年11月4日 附件:201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报名操作说明 为方便各推荐单位选派已推荐的审查专家参加培训,明确报名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编写本操作说明。 一、请将浏览器的“Internet属性->安全->自定义级别->脚本”中的“Java小脚本”、“活动脚本”、“允许通过脚本进行粘贴操作”三项内容选择“启用”,并关闭浏览器的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二、各推荐单位以推荐审查专家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推荐系统(以下简称“专家推荐系统”),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建筑市场监管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三、推荐单位登录专家推荐系统后,在左侧的功能导航栏中选择“专家培训报名”一项,在右侧的主页面点击相应培训批次报名入口一栏中的“开始报名”按钮进入报名页面。 四、在主页面的培训班详情最后一行,点击“报名”一栏中的按钮,进入分专业报名页面。 五、在主页面能够参加该专业培训的审查专家列表中选择人员参加培训,选择完成后点击列表下方的“确认提交”按钮完成报名。选择的人员数量不能超过人员列表右上方红色字体的人数限制提示。 六、点击左侧功能导航栏中“查看报名情况”一项,进入生成报名表页面。在主页面所列出的批次中,点击相应的培训批次。 七、在确认主页面显示的审查专家列表中所有人员均能够参加本期培训后,点击主页面右侧的“生成报名表”按钮,进入报名表打印预览页面。如果参加本期培训的人选有变化,请在生成报名表之前点击“操作”一栏中的“删除”按钮,删除该专家的报名信息,并按照上述流程补报人员。 八、报名表请用A4纸打印。点击“打印报名表”后,在已打印的报名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时间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010-64914592)。报名表打印后,参加培训的专家人选不能更换。 九、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联 系 人:杨然然 联系电话:010-58933487 58934319(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现行资质资格标准和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限组织审查工作,将审查意见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按规定时限复审企业陈述材料,并调查核实有关举报投诉材料。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或简化上述工作程序,凡未公示的或举报投诉材料未核实的,不得将审查结果报送我部。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情况汇总表》以本通知为准(见附件1)。 三、我部审批的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消防等方面的资质(详见附件2),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申请由我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其资质延续审查工作仍由我部组织实施,按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司企业资质审查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4626(兼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举办2013年第四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武警交通指挥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资质评审工作,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管理办法》(建办市[2013]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部资质审查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举办2013年第四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单位2013年推荐且经初审合格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实施细则、审查说明、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审查要点、专家审查表填写要求、审查专家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廉政纪律、电子化审查等。 二、培训范围及要求 (一)培训范围 拟进入我部2013年新调整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库中的人员,类别包括施工审查专家、监理审查专家。 (二)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的审查专家应遵照培训单位的统一组织,遵守培训纪律,按照不同专业接受培训,不得擅自离开培训会场。培训结束后,审查专家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请参加培训的审查专家自行携带资质标准。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推荐系统(以下简称专家推荐系统)中限定的人数报名。 (二)为方便各推荐单位选派已推荐的审查专家参加培训,第四期培训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各推荐单位需登录专家推荐系统,按照专家推荐系统中限定的人数,选择已推荐的专家参加培训,并生成报名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第四期培训班报名表请于2013年11月7日前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具体操作说明请详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及总体安排 培训方式:讲授、答疑、考试; 培训时间:2013年11月13日-14日(11月12日报到); 培训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开元大酒店(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812号); 联系电话:0574-87068888; 培训费用:培训费(含资料费)9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杨然然 联系电话:010-58933487 58934319(传真)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陈芸华 联系电话:010-64926989 64914592(传真) 13901221916 希望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悉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单位推荐的审查专家培训到位。 附件:201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报名操作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201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报名操作说明 为方便各推荐单位选派已推荐的审查专家参加培训,明确报名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编写本操作说明。 一、请将浏览器的“Internet属性->安全->自定义级别->脚本”中的“Java小脚本”、“活动脚本”、“允许通过脚本进行粘贴操作”三项内容选择“启用”,并关闭浏览器的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二、各推荐单位以推荐审查专家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推荐系统(以下简称“专家推荐系统”),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建筑市场监管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三、推荐单位登录专家推荐系统后,在左侧的功能导航栏中选择“专家培训报名”一项,在右侧的主页面点击相应培训批次报名入口一栏中的“开始报名”按钮进入报名页面。 四、在主页面的培训班详情最后一行,点击“报名”一栏中的按钮,进入分专业报名页面。 五、在主页面能够参加该专业培训的审查专家列表中选择人员参加培训,选择完成后点击列表下方的“确认提交”按钮完成报名。选择的人员数量不能超过人员列表右上方红色字体的人数限制提示。 六、点击左侧功能导航栏中“查看报名情况”一项,进入生成报名表页面。在主页面所列出的批次中,点击相应的培训批次。 七、在确认主页面显示的审查专家列表中所有人员均能够参加本期培训后,点击主页面右侧的“生成报名表”按钮,进入报名表打印预览页面。如果参加本期培训的人选有变化,请在生成报名表之前点击“操作”一栏中的“删除”按钮,删除该专家的报名信息,并按照上述流程补报人员。 八、报名表请用A4纸打印。点击“打印报名表”后,在已打印的报名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时间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010-64914592)。报名表打印后,参加培训的专家人选不能更换。 九、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联 系 人:杨然然 联系电话:010-58933487 58934319(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的公示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我部组织专家对武汉国佳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延续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该2家企业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评审合格的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3年10月22日至11月4日,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190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10月21日 郑 重 声 明 近期,有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向我司反映,部分媒体单位称对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集中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补充材料、打印证书各环节均不收取企业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批准2013年第十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上海广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工程勘察资质延续,北京建磊国际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23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北京园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4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79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北京达明平安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未予批准的,我司将通过有关初审部门告知申请人。 特此通知。 附件:1. 工程勘察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2. 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核准名单 5. 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10月1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举办2013年第二期和第三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武警交通指挥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资质评审工作,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管理办法》(建办市[2013]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部资质审查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举办2013年第二期、第三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单位2013年推荐且经初审合格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实施细则、审查说明、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审查要点、专家审查表填写要求、审查专家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廉政纪律、电子化审查等。 二、培训范围及要求 (一)培训范围 拟进入我部2013年新调整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库中的人员,类别包括勘察审查专家、设计审查专家、招标代理审查专家、一体化审查专家。 (二)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的审查专家应遵照培训单位的统一组织,遵守培训纪律,按照不同专业接受培训,不得擅自离开培训会场。培训结束后,审查专家需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请参加培训的审查专家自行携带资质标准。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推荐系统(以下简称专家推荐系统)中限定的人数报名。 (二)为方便各推荐单位选派已推荐的审查专家参加培训,第二期、第三期培训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各推荐单位需登录专家推荐系统,按照专家推荐系统中限定的人数,选择已推荐的专家参加培训,并生成报名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第二期和第三期培训班报名表请于2013年10月18日和11月1日前分别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具体操作说明请详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及总体安排 (一)第二期培训班 培训方式:讲授、答疑、考试; 培训时间:2013年10月21日-22日(10月20日报到); 培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宁饭店(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38号); 联系电话:0771-2103888; 培训费用:培训费(含资料费)9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第三期培训班 培训方式:讲授、答疑、考试; 培训时间:2013年11月7日-11月8日(11月6日报到); 培训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泰丽国际酒店(云南省昆明市环城南路39号); 联系电话:0871-3305888; 培训费用:培训费(含资料费)9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杨然然 联系电话:010-58933487 58934319(传真)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陈芸华 联系电话:010-64926989 64914592(传真) 13901221916 附件:201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报名操作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2013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培训班报名操作说明 为方便各推荐单位选派已推荐的审查专家参加培训,明确报名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编写本操作说明。 一、请将浏览器的“Internet属性->安全->自定义级别->脚本”中的“Java小脚本”、“活动脚本”、“允许通过脚本进行粘贴操作”三项内容选择“启用”,并关闭浏览器的弹出窗口阻止程序。 二、各推荐单位以推荐审查专家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推荐系统(以下简称“专家推荐系统”),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建筑市场监管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三、推荐单位登录专家推荐系统后,在左侧的功能导航栏中选择“专家培训报名”一项,在右侧的主页面点击相应培训批次报名入口一栏中的“开始报名”按钮进入报名页面。 四、在主页面的培训班详情最后一行,点击“报名”一栏中的按钮,进入分专业报名页面。 五、在主页面能够参加该专业培训的审查专家列表中选择人员参加培训,选择完成后点击列表下方的“确认提交”按钮完成报名。选择的人员数量不能超过人员列表右上方红色字体的人数限制提示。 六、点击左侧功能导航栏中“查看报名情况”一项,进入生成报名表页面。在主页面所列出的批次中,点击相应的培训批次。 七、在确认主页面显示的审查专家列表中所有人员均能够参加本期培训后,点击主页面右侧的“生成报名表”按钮,进入报名表打印预览页面。如果参加本期培训的人选有变化,请在生成报名表之前点击“操作”一栏中的“删除”按钮,删除该专家的报名信息,并按照上述流程补报人员。 八、报名表请用A4纸打印。点击“打印报名表”后,在已打印的报名表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时间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010-64914592)。报名表打印后,参加培训的专家人选不能更换。 九、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企业资质审查处。 联 系 人:杨然然 联系电话:010-58933487 58934319(传真)